2024年彭州市安全巡管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巡视管理力量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扩大安全教育普及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护航经济发展,彭州国经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完成此次招聘工作。我公司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安全巡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安全巡管员10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志愿从事社会治安、交通秩序辅助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8cm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面部无明显疤痕特征、无纹身,无精神病史;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退役军人优先;
8.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基本职责
在用人单位职能职责正常运行下,对本市社会面及重点行业、场所、部位开展日常巡查、夜间巡查和联合巡查,并协助用工单位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彭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园5楼(彭州市天府中路346号,原彭州市市场监管局)。
4.咨询电话:张女士 13402869196(028-60986866)
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等证书,在现场报名时,须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2寸彩色红底证件照片2张;④学信网学历证明;⑤填写完整的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场,开考后迟到30分钟后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地点:彭州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
5.此次招聘属于公司急需紧缺岗位,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可直接开考。
(三)体能测试
参加笔试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现场通知为准,考生务必合理安排着装,做好当天参加体能测评准备。考生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布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
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在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彭州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通过体能测试人员,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前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开展递补。
(六)公布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30%、7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2.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与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四、聘用及报到
(一)通过招考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或者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报到。未经我公司同意,逾期未报到者或报到时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由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指定用工单位。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相关单位退回至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并依法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附件:
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