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中共彭州市白鹿镇委员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用人单位、岗位类型、岗位名称、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待遇、招聘名额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5.已经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成都市城镇户籍人员、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后剩余土地面积低于当地规定人均标准(0.3亩/人)的成都市户籍农村劳动者、在成都市内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非成都市城镇户籍人员中,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且有就业能力的人员;
(3)低收入家庭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城乡居民家庭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自主创业就业退役士兵:持有《成都市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就业证》的退役士兵。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个人责任被单位解聘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已通过其他形式实现就业创业的(外出务工、创业、有营业执照、从事其他公益性岗位、在单位参保等);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二楼党群办(彭州市白鹿镇思文街300号)。
4.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本人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3)《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4月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彭州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
5.因本次招聘的岗位属于公益性岗位,如报名人数等于招聘人数,可直接开考。本次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4月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彭州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5.面试前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开展递补。本次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布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公布。
(六)体检
1.按照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进入体检。
2.体检由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与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并接受报考资格条件复审。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提供的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四、聘用及报到
(一)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彭州市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报到。未经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与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书》,用工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上岗时距离领取退休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领取退休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由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负责考核和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彭州市人才网公布或电话通知。
公益性岗位政策咨询电话:15082777187;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18408274815;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28-83770151
附件:
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docx
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彭州市白鹿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