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四级岗位公告
为充实彭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含6名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村(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已在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的聘用人员、村(社区)后备干部、退役军人、长期服务本区域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秀返乡农民工和在本镇(街道)、本村(社区)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村(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执行党组织决定、决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的决定、意见,依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接受村(居)务监督机构、村(居)民(代表)会议和党员群众监督;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村(社区)精神,增强村(居)民对村(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4.熟知掌握社情民意,组织动员村(居)民和驻村(社区)单位开展邻里互助、共建共治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
5.推动城乡社区发展,探索发展社区社会企业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推动乡村振兴;
6.按照村(社区)职责清单,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村(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矛盾纠纷化解等事务;
7.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解决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相关问题;
8.完成镇(街道)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因个人责任被单位解聘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彭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园6楼(彭州市天府中路346号,原彭州市工商局)。
4.咨询电话:张女士 13402869196
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等证书,在现场报名时,须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2寸彩色红底证件照片2张;④学信网学历证明;⑤填写完整的登记表(详见附件2)。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9:00-11:00(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场,开考后迟到30分钟后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地点:彭州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能力素质和党务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
(三)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彭州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前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开展递补。
(五)公布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与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并接受报考资格条件复审。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提供的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四、聘用及报到
(一)通过招考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中共彭州市委社治委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中共彭州市社治委报到。未经中共彭州市委社治委同意,逾期未报到者或报到时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由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由中共彭州市委社治委统一分配到指定用工单位。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相关单位退回至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并依法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