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工作队伍建设,引进适合公司发展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优秀人才,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现委托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主要职责
(一)岗位名称
副总经理
(二)招聘人数
1名
(三)薪酬待遇
年收入12-15万(税前),五险一金
(四)岗位要求
1.专业要求:市场营销、管理、运营、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岗位职责
1.制定销售策略:根据公司市场战略与市场销售目标,结合所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制定市场拓展目标、销售策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公司经营方针和部门业务需要,合理设置部门组织结构和岗位,进一步完善和监督执行各项现有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开发和培养员工能力,对员工年终绩效进行管理,提升部门工作效率;
3.依据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发展战略和董事会下达的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草案;
4.落实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进行分解;
5.全面支持董事长完成各项目的筹建、招商、运营、市场推广及日常运营管理。
(六)任职条件
1.具有5年以上销售管理、运营等工作经验;
2.对无人机行业发展趋势、无人机产业环境、无人机产业链有深入了解;
3.熟悉运营管理工作流程,具有较强的对内、对外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语言提炼能力;
5.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服务意识,有应对繁杂和多方面事务的耐心和能力。
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等证书。未在相应岗位要求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受过刑事处罚和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应的学历及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彭州市天府中路259号 彭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园5楼);
4.咨询电话:田女士15982865567
(二)原件校验
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和要求报名。应聘者须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1寸彩色红底证件照片一张;④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学信网学历证明。⑥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存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工作证明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月30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通过原件校验的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独立思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本人面试表现,由考官进行打分。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
(四)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公布,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
(五)体检
体检由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与项目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情况,招聘单位可以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并复审报考资格条件。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提供的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四、聘用及报到
(一)凡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四川翔彭智航科技有限公司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无法联络举报人等,一律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监督电话:四川翔彭智航科技有限公司,028-83752005)
(二)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四川翔彭智航科技有限公司报到。未经四川翔彭智航科技有限公司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四)招聘人员与四川翔彭智航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协议,试用期三个月,薪酬按照四川翔彭智航科技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考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附件:四川翔彭智航科技有限公司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